呼叫中心业务
呼叫中心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分为全网呼叫中心证和地网呼叫中心证。是工业信息化产业部门同意企业运营电话呼入和呼出业务服务,而为企业颁发的许可证。

呼叫中心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分为全网呼叫中心证和地网呼叫中心证。是工业信息化产业部门同意企业运营电话呼入和呼出业务服务,而为企业颁发的许可证。
资质全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业务
审批机构:工信部(省网SP由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年检要求:省网证1-3月,全网证3-6月
有效期限:5年
业务应用:
IVR(交互式语音应答系统)、ACD(自动呼叫分配系统)等;
业务概述:
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因特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1、依法经营承诺书;
2、域名证书;
3、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视听节目、BBS项目提供);
4、公司概况(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能简介,公司人员概况、已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介绍、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人员基本信息);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7、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7、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 (至少应包括专人专岗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3名人员的身份证);
8、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少应包括专人专岗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3名人员);
9、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选填);
10、网站接入服务协议,以及接入商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呼叫中心许可证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呼叫中心许可证是指受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有关该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