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办理介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介绍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的企业机构需要根据服务范畴办理该许可。
(一) 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 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文网文七大类型:
1. 音乐娱乐产品
2. 游戏产品
3. 演出剧(节)目
4. 艺术品
5. 动漫产品
6. 网吧类网络文化产品
7. 展览、比赛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申请材料

  • 申请书
  •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 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章程(该法人股东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 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 与申请表中所申请经营范围相一致的业务发展报告。业务发展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状况及产品介绍,并按照拟申请的经营项目进行逐项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1)行业背景分析;(2)围绕此业务企业已开展和拟开展的工作介绍;(3)盈利模式介绍;(4)公司发展战略及开展网络文化工作的主要策略及具体措施,从内容、技术、管理等三方面进行具体阐释;(5)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应包括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6)申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应包括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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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小知识

审批机构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进行审批

年检要求


根据当地具体管理部门要求,部分地区需要年报或月报

有效期限


3年有效期、期满提前60日申请续期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办理条件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申请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的应当具备1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办理步骤

1.

咨询业务意向

确定您的办理类型

2.

沟通与规划

了解分析您的企业情况,制订合理方案

3.

材料制作

协助准备所需的材料

4.

提交审核

代为提交材料并持续跟踪审核进程